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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关于遴选镇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基地、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和特聘员的公告

开云全站关于遴选镇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基地、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和特聘员的公告

2024-04-25 08:45:32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力度,根据镇雄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示范主体和特聘农技员,现将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申报主体自行申报,行业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6个。玉米、马铃薯、生猪、黄牛、辣椒、魔芋示范展示基地各1个。

  (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示范主体6个。大豆、小麦、水稻、旱稻、水果、桑葚示范主体各1个。

  (四)特聘农技员7人。其中2024年度新招募4人,续聘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3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kaiyun首页

  3.具有培训资质,近年承担过农技人员培训项目,有丰富的农技人员培训经验,且参训人员满意率≥90%。

  4.愿意在农业部门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实施对象为镇雄县域内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三年内经营主体信誉无不良记录。

  2.基地相对集中连片且统一管理,玉米、马铃薯、辣椒、魔芋种植示范基地核心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生猪养殖基地生猪存栏达到5000头以上,黄牛养殖基地黄牛存栏达到200头以上。

  3.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能展示新品种1个以上,开展新技术、新机具、科学试验示范不少于1项,有可容纳50人以上的培训场所,开展农业主推技术观摩培训活动不少于1场,总培训人次不少于50人次。

  4.能积极配合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1.实施对象为镇雄县域内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且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2.通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储存加工等科技服务。

  3.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在县域居领先水平,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具备组织农户开展科技示范培训能力开云全站。

  4.能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熟练掌握手机应用技能,具备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可以开展农业科技观摩培训活动不少于1场,培训农户不少于50人次。

  1.招募对象为镇雄县域内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植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村干部不纳入招募范围。

  2.年龄20-45周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报名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特长和科技素质,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并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4.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每月上报日志、农情等10条以上,分享相关工作动态2次以上。

  (一)农技人员培训基地。遴选150人参加异地脱产培训,每人补助4000元(含交通费、伙食补助、住宿费等)。

  (二)示范基地。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通过验收合格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进行补助,每个基地补助13万元。

  (三)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示范主体围绕主推技术开展试验示范、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托管服务,对通过验收合格的示范主体进行补助,每个主体补助3万元。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新招募人员补助2000元/人/月,续聘人员补助3000元/人/月。

  (一)自愿申报。凡有意报名者,携带申报表、资质证书、身份证、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征信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镇雄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报名。

  (三)研究公示。经专家评审初步确定入选后,并对入选培训基地、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连续2年以上实施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的主体不得重复申报该项目;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1. 镇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基地申报表

  2. 镇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3. 镇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示范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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